2025年8月21日,福建三明煤矿瓦斯爆炸事件

煤矿开采长期属于高危行业,即使是低瓦斯矿井,在遭遇煤层地质变化、顶板垮落的工况下,依然存在瓦斯突然大量涌出的重大风险,任何安全管理上的松懈,都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。福建三明广丰矿业有限公司水井坑煤矿 "8・21" 较大瓦斯爆炸事故,就是一起值得全行业深刻反思的典型安全警示案例。 

698-01.png

事件经过

水井坑煤矿为国有控股企业,隶属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所属永安煤业公司管理,设计生产能力 15 万吨 / 年,属于低瓦斯矿井。本次事故发生在矿井三采区 + 180 米区段,该区域布置有 + 180mC39N 运输巷、+180mC39S 运输巷两条掘进工作面。早在 2025 年 3 月该区段启动掘进施工时,巷道掘进至 205 米处就已经遇到 39 号煤层,出现破碎冒顶的现象,形成过高冒区。7 月 11 日开展 + 180mC39S 运输巷掘进作业,施工至 15 米位置时,受煤层赋存条件改变影响再次发生顶煤冒落,企业于 7 月 20 日暂时停工撤出作业人员。8 月 19 日,矿井重新安排班组进入 + 180mC39S 运输巷,处置冒顶隐患、清理巷道内部垮落浮煤。

2025 年 8 月 21 日 20 时 01 分,该掘进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再次发生顶煤垮落,封存于煤层中的瓦斯瞬间大量释放并在密闭巷道内积聚,瓦斯浓度快速达到爆炸极限。现场作业人员违规使用明火,直接引燃积聚瓦斯,最终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。本次事故一共造成 7 人遇难、1 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 926 万元。事故发生后,当地应急管理部门、矿山安全监察机构、专业矿山救援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,同步启动事故全面调查程序,核实事故诱因与相关管理责任。

image.png

【注: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警示公示页面】福建三明广丰矿业有限公司水井坑煤矿“8·21”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

56-01.png

事故原因

经事故调查组核查认定,事故直接原因为掘进工作面受地质构造影响,顶煤垮落造成瓦斯大量涌出积聚,作业人员在井下违规使用明火引燃瓦斯,引发爆炸。

这起事故同时暴露出企业多重安全管理漏洞:矿井面对多次出现的顶板与瓦斯异常险情,风险研判不到位,没有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;掘进工作面瓦斯监测设施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,缺少必要的甲烷传感监测装置,瓦斯超限无法自动预警;井下通风管控不足,不能及时稀释排出突发涌出的瓦斯;企业安全培训管理缺失,作业人员防爆安全意识淡薄,井下违规动用明火;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,多次出现地质异常却没有停工落实专项治理。

1-01.png

安全警示

这起事故再次提醒矿山行业,低瓦斯矿井不等于没有瓦斯爆炸风险,煤层变化、顶板垮落都可能造成瓦斯突然大量涌出。在煤矿日常生产过程中,井下各个采掘作业面都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完善瓦斯监测设施,实现瓦斯浓度实时监测。井下全域属于防爆管控区域,严禁一切明火作业、严禁井下吸烟。每次进入存在地质风险的巷道作业前,作业人员必须提前开展气体检测,确认环境安全后方可施工。一旦监测设备发出瓦斯超限报警信号,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、切断电源,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。

789-01.png

矿山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地质风险预判机制,对于出现过冒顶、瓦斯异常的作业区域,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方案再复工生产。同时定期维护、标定各类气体检测报警设备,保证监测装置灵敏可靠。常态化开展井下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,规范井下作业行为,严格落实通风管理、隐患排查、应急管理各项制度。煤矿安全生产不能抱有侥幸心理,只有把每一项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到位,才能从源头防范瓦斯爆炸事故,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。

【说明:本次事故无官方事故实拍图,图片来源于网络】